房客冒名替房東「放棄綠卡」,再冒名投票舉報房東:一場房東房客鬥法如何演變成聯邦刑事案件?
鄧洪律師|美國刑事辯護、聯邦刑事案件、移民身份與刑事犯罪法律分析
房東與房客發生糾紛,在美國並不少見。
不付房租、驅逐房客、保護令、報警、民事訴訟,這些原本都屬於相當常見的法律糾紛。但是最近美國聯邦法院公布的一份刑事起訴宣誓書,卻揭露了一場令人瞠目結舌的「房東房客鬥法」。
根據美國國土安全調查局(HSI)探員向麻薩諸塞州聯邦法院提交的宣誓書,中國籍男子**孫宇鵬(Yupeng Sun)**被指控冒用前房東J.L.的身份登記成為選民,並冒充J.L.參加2024年美國總統大選投票。聯邦政府目前以 **52 U.S.C. § 20511(2)(A) fraudulent voter registration(欺詐性選民登記)**以及 **52 U.S.C. § 20511(2)(B) fraudulent voting(欺詐性投票)**提出刑事指控。
但如果只看「非法投票」,就看不懂這個案件。
因為在檢方描述中,這場風波並不是從2024年大選開始,而是源於幾年前的一場房東與房客糾紛。
第一回合:「引狼入室」,個人資料落入房客手中
根據聯邦探員的宣誓書,孫宇鵬是中國公民,2020年9月持B-2旅遊簽證最後一次進入美國。其旅遊身份後來過期,目前因為2022年遞交的U簽證申請而擁有 deferred action status。
從2021年至2023年間,孫宇鵬曾經在麻薩諸塞州Malden租住J.L.一家人的房間。J.L.也是中國公民,但已經取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也就是我們俗稱的「綠卡」。
這裡出現了整個案件最重要的一項伏筆——個人身份資料。
房東夫妻後來在移民法庭作證稱,因為英文能力問題,他們過去曾經讓這名前室友幫助填寫申請醫療保險的英文文件,因此孫宇鵬有機會接觸他們的個人資料。
對於許多在美華人家庭來說,這一點特別值得警惕。
社會安全號碼、駕照號碼、綠卡號碼(A-Number)、出生日期、護照資料、綠卡正反面照片,這些絕對不能因為對方是朋友、親戚、室友或者房客,就輕易交給別人保管。
因為一旦雙方關係惡化,這些資料可能成為身份盜用、金融詐騙、移民欺詐甚至聯邦刑事犯罪的工具。
第二回合:房東女兒報警,房客被捕
雙方關係後來徹底破裂。
根據起訴書,2023年5月27日,孫宇鵬被Malden警方逮捕,涉嫌對房東的成年女兒Z.L.實施 assault and battery。法院隨後於5月30日前後簽發 restraining order。
不過,這起刑事案件後來在2024年9月被撤銷。
這裡需要特別強調一個刑事辯護上的基本原則:
被逮捕不等於有罪,被起訴也不等於有罪。
刑事案件最終要看檢察官能否取得足夠證據證明犯罪。孫宇鵬當年的案件最終被撤銷,因此不能因為他曾經被捕,就反過來認定當年的 assault and battery 指控一定成立。
同樣,目前聯邦政府對孫宇鵬提出的新指控,也仍然只是刑事指控。在法院作出有罪判決或者本人認罪以前,他仍然依法享有無罪推定。
第三回合:孫宇鵬反擊,提告「非法驅逐」
孫宇鵬被捕以後,並沒有善罷甘休。
聯邦宣誓書顯示,在2023年5月31日,也就是被捕後幾天,他對房東女兒Z.L.提起民事訴訟,聲稱自己遭到了 unlawful eviction——非法驅逐。
這也是很多華人房東容易踩到的法律陷阱。
在美國,尤其是租客保護比較嚴格的州和城市,房東即使遇到不付房租或者關係惡化的房客,原則上仍然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完成 notice、unlawful detainer以及法院驅逐程序。
房東不能簡單地認為:「這是我的房子,我叫你走你就必須走。」
更不能擅自換鎖、搬走租客物品、斷水斷電或者利用其他非法手段迫使房客搬走。
這也是為什麼一場原本普通的房東房客糾紛,很容易同時演變成刑事案件、保護令案件、非法驅逐民事訴訟和移民身份問題。
第四回合:最狠的一招——冒名「放棄綠卡」
如果聯邦政府目前的指控最終被證明屬實,那麼接下來發生的事情,已經遠遠超出了普通房東房客糾紛。
根據聯邦宣誓書,USCIS在2024年4月8日處理並批准了兩份 Form I-407, Record of Abandonment of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一份是J.L.的,另外一份是其妻子Y.L.的。
文件上不僅有夫妻兩人的姓名、出生日期和A-Number,還附有綠卡正反面的影本,並且聲稱兩人的綠卡已經遺失。兩份I-407上都出現了據稱屬於夫妻二人的簽名。
問題是——
房東夫妻說,他們根本沒有申請放棄綠卡。
結果2024年6月3日,兩人結束海外旅行返回波士頓Logan International Airport時,CBP發現系統顯示他們已經放棄永久居民身份。
兩人隨即遭到二次檢查,包括拍照、問話、採集指紋和DNA,並被置入 removal proceedings;兩張綠卡也被CBP沒收。
一個人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竟然被別人「替自己放棄了綠卡」。
這對任何移民家庭而言,都堪稱噩夢。
房東夫妻不得不聘請移民律師,在Boston Immigration Court進行訴訟。他們明確告訴移民法庭,I-407是前房客利用盜取的個人資料偽造的。
案件甚至動用了 forensic document examiner,也就是法證筆跡專家。專家透過筆跡鑑定認為,兩份I-407並非房東夫妻本人簽署。
直到2026年1月,移民法官在聽取證詞和專家意見以後,認定夫妻二人的證詞可信,最終恢復他們的永久居民身份。
第五回合:設下「非法投票」陷阱,再舉報房東
故事到這裡還沒有結束。
聯邦政府指控,2024年10月10日,有人使用J.L.的姓名、以前在Malden的地址以及他的麻薩諸塞州駕照號碼,透過州政府網站為J.L.完成了選民登記。
但J.L.只是永久居民,並不是美國公民,因此沒有資格登記成為選民。
更加離譜的是,2024年10月31日,有人來到Malden City Hall參加總統大選提前投票。
此人自稱是J.L.,領取選票,在 Early Ballot Envelope 上簽署J.L.的姓名並投下選票。州選民系統隨後顯示,這張選票已經被接受。
如果事情到這裡結束,J.L.將面對一個極其嚴重的問題:
政府紀錄顯示,一個不是美國公民的綠卡持有人,竟然登記成為選民,而且參加了美國總統大選投票。
這可能直接影響他的移民身份。
但是更戲劇化的一幕還在後面。
第六回合:自己製造證據,再自己舉報
2026年4月,HSI開始收到匿名舉報,聲稱J.L.雖然不是美國公民,卻在2024年總統大選中非法投票。
舉報內容非常詳細,包括J.L.的出生日期、社會安全號碼尾數、登記地址等個人資料。
除了網路舉報之外,政府還收到透過USPS寄出的匿名舉報信,分別寄往USCIS和HSI;之後又有一封寄往USCIS總部。三封郵寄舉報信填寫的是一個Boston homeless shelter作為回郵地址。
這些舉報材料甚至附上了麻薩諸塞州政府網站顯示J.L.選民登記狀態的截圖。
換句話說,按照聯邦政府現在提出的理論,這並不是單純「發現別人非法投票以後舉報」。
檢方認為,有人先冒充J.L.登記成為選民,再冒充J.L.投票,最後又拿著自己製造出來的「非法投票紀錄」去舉報J.L.。
如果這一指控得到證明,這就成為一個典型的身份冒用+選舉欺詐+報復陷害案件。
第七回合:為什麼聯邦探員最後找到孫宇鵬?
這也是本案對刑事辯護律師最值得研究的地方。
現代聯邦刑事調查,很少只依靠一個證人。
它往往把口供、電子證據、IP地址、手機資料、郵政紀錄和政府資料庫拼接成完整的證據鏈。
2026年7月23日,執法人員找到孫宇鵬進行一次 recorded non-custodial interview。
根據探員宣誓書,孫宇鵬承認自己對房東一家仍然非常不滿。當調查人員把匿名舉報材料拿給他看時,他承認自己寄出了舉報。
當調查人員進一步拿出選民登記資料時,宣誓書記載孫宇鵬表示:
「I tell you the truth, I register.」
當探員拿出2024年提前投票的選票信封照片時,他又表示:
「I used his name to vote.」
隨後探員拿出I-407,孫宇鵬又被指承認自己偽造了J.L.的簽名。
對於聯邦刑事辯護而言,這裡有一個極其重要的教訓:
當聯邦探員找上門時,不要以為「我跟他們解釋清楚就沒事了」。
尤其是在身份盜用、移民欺詐、選舉犯罪、銀行詐騙、郵件欺詐等聯邦調查中,嫌疑人自己說出來的話,往往可能成為檢方最重要的證據。
保持沉默以及要求律師在場,是美國憲法賦予嫌疑人的權利。
第八回合:數位證據又補上最後一塊拼圖
即使沒有這些陳述,聯邦探員還取得了電子證據。
根據宣誓書,調查人員透過T-Mobile確認孫宇鵬使用的電話號碼及設備IMEI,又取得Apple帳戶紀錄。
Apple紀錄顯示,與孫宇鵬帳戶關聯的一台iPad曾經使用某一IP地址上網。
而USPS的紀錄顯示,有人曾經透過同一個IP地址查詢寄給HSI和USCIS匿名舉報信的Priority Mail tracking number。
該IP地址又被調查人員追蹤到孫宇鵬居住的Andover地區。
這就是現代聯邦刑事案件證據鏈的可怕之處。
你以為自己換了寄件地址、使用匿名舉報、跑到不同郵局寄信,就能夠切斷證據鏈。
但是手機IMEI、Apple帳戶、IP登入紀錄、USPS tracking紀錄、政府資料庫、監控錄影以及嫌疑人自己的陳述,都可能被聯邦調查人員重新串聯起來。
最終結局:一場房東房客糾紛,演變成聯邦刑事案件
2026年8月18日,HSI探員向麻薩諸塞州聯邦法院提交刑事起訴宣誓書。
目前聯邦政府指控孫宇鵬涉嫌:
Fraudulent Voter Registration——欺詐性選民登記;
以及
Fraudulent Voting——欺詐性投票。
政府認為有 probable cause 相信孫宇鵬冒充J.L.遞交虛假選民登記,並於2024年10月31日冒充J.L.參加總統大選投票。
但必須再次強調:刑事起訴書和探員宣誓書代表的是政府一方目前提出的指控和證據理論,不是法院最終認定的事實。孫宇鵬在被依法定罪以前仍享有無罪推定。
鄧洪律師點評:三個法律教訓
這場「房東房客鬥法」,最終沒有真正的贏家。
對房東來說,因為個人資料落入別人手中,夫妻二人的綠卡一度被視為已經主動放棄,不僅入境時被扣留檢查、綠卡被沒收,還被送入移民遞解程序,最終不得不聘請律師和筆跡專家,透過移民法庭恢復身份。
對孫宇鵬來說,一場原本屬於房東房客之間的私人恩怨,現在已經升級為聯邦刑事調查和聯邦刑事起訴。而他本人又並非美國公民,因此刑事案件之外,還必須考慮未來潛在的移民後果和遞解風險。
這個案件給在美華人至少三個警示:
第一,房東驅逐房客一定要依法進行。
不要用換鎖、斷水斷電、搬東西甚至藉助其他手段進行「自力救濟」。處理不好,一個簡單的房租糾紛可能同時變成民事和刑事案件。
第二,個人身份資料絕對不能隨便交給別人。
Social Security Number、Driver License Number、A-Number、綠卡正反面、護照以及電子簽名,都可能被用於身份盜竊、移民欺詐和其他犯罪。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不要把美國司法系統當成私人報復工具。
如果雙方發生糾紛,可以找律師、報警、起訴、申請保護令或者透過法院解決。但是如果為了報復對方而偽造政府文件、冒用他人身份、製造虛假證據甚至設計一個刑事案件去陷害別人,那麼原本的「受害者」很可能瞬間變成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美國的司法制度不是用來「窩裡鬥」的武器。
對於在美華人而言,無論是房東房客糾紛、家庭糾紛還是商業糾紛,都應該學會依法解決問題,而不是利用刑事司法制度互相報復。這種惡性內鬥不僅可能讓雙方付出巨額律師費、失去自由甚至影響移民身份,也會進一步加深社會對華人社區的負面刻板印象。
一場幾百、幾千美元的房租糾紛,最後升級成綠卡被取消、移民法庭訴訟、聯邦調查和刑事起訴——
這筆帳,無論怎麼算,都不值得。
關鍵詞: 美國刑事辯護、刑事辯護律師、聯邦刑事辯護、聯邦刑事案件、身份盜竊、身份冒用、選舉欺詐、非法投票、選民登記欺詐、移民欺詐、綠卡欺詐、I-407放棄綠卡、美國綠卡、永久居民、非美國公民投票、聯邦調查、HSI調查、USCIS、CBP、移民法庭、遞解出境、刑事案件移民後果、房東房客糾紛、非法驅逐、保護令、美國華人法律、華人刑事案件、美國刑事律師、刑事犯罪、電子證據、IP地址、手機證據、聯邦探員調查、無罪推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