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華人都有一個共同的誤解, 以為刑事案件結束了 ,罰款繳了、 緩刑完成了,或者已經過了很多年,這件事情就徹底結束了 。可是近年來, 隨著美國移民執法越來越嚴格,越來越多華人在申請綠卡、 申請美國公民、 回國探親後再次入境美國,甚至只是收到 ICE 通知時,才發現自己幾年前的一次認罪,竟然成為影響移民身分、甚至面臨遣返的主要原因 。

我最近接到一位客戶的諮詢 。他是一位綠卡持有人 ,在美國生活十幾年 ,事業穩定,孩子都是美國公民。幾年前,他因為商店竊盜案件被逮捕,當時為了盡快把事情解決 ,接受了檢察官提出的認罪協議, 只判了緩刑, 沒有坐一天牢。他一直認為自己已經”沒事了”。沒想到幾年後申請美國公民時,移民局認為這項定罪可能屬於會影響移民身分的犯罪,不但拒絕了他的入籍申請,還啟動了遞解程序。直到那個時候,他才知道,當初看似最輕鬆、最快速的認罪決定,竟然可能改變整個家庭的未來 。

類似的案例 ,我們律師事務所近年來越來越常見。 很多人並不是因為被判重刑,而是因為當初認罪時,沒有真正理解這項認罪會帶來什麼樣的移民後果 。有些人英文不好, 只知道律師告訴他 「不用坐牢」;有些人急著回家照顧孩子或繼續工作,沒有時間認真考慮;還有一些人根本不知道刑事案件和移民法之間有這麼密切的關係。 等到 ICE 找上門 ,或者綠卡 、公民申請出現問題時 ,往往已經過了好幾年 。

幸運的是, 加州法律為非美國公民保留了一項非常重要的補救程序, 那就是《加州刑法》 第  1473.7 條 , 也就是大家常說的  1473.7 Motion(撤銷認罪動議)。這項法律的設立 ,就是為了幫助那些因為沒有真正理解認罪所造成移民後果,而作出錯誤決定的非美國公民 。

很多人聽到這裡會問:「我的案件已經結束很多年了,還可以申請嗎? 」答案是 :有可能。 1473.7 最大的特點 ,就是它屬於判決後的救濟程序。 即使案件已經結案多年, 只要這項刑事定罪目前正在影響您的移民身分 ,例如影響綠卡、 申請公民、再次入境美國、ICE 拘留或遞解程序,就應該盡快請律師評估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

1473.7 並 不 是 簡 單 地 把 犯 罪 紀 錄 「 洗 掉 」。 很 多 人 把 它 和  Expungement (1203.4 清除犯罪紀錄) 混為一談,其實兩者完全不同。 1203.4 主要是協助個人求職、 申請執照或恢復社會信譽 ,在許多情況下,移民局仍然可以繼續依據當年的認罪記錄來判斷您的移民資格。 而 1473.7 的目的,是直接挑戰當初認罪程序是否合法 ,要求法院撤銷原來的認罪 ,讓案件重新回到認罪之前的狀態 。如果法院批准,律師便有機會重新與檢察官協商 ,爭取改認對移民影響較小的罪名,甚至在適當情況下爭取撤銷案件,從而盡可能降低甚至消除移民後果 。

 

當然, 並不是所有人都符合 1473.7 的申請資格。 法院不會因為一個人後悔認罪 ,就自動撤銷判決。 申請人必須提出充分證據 ,證明自己當初沒有真正理解認罪會造成嚴重的移民影響 ,或者因為語言障礙 、文化背景 、心理壓力 、法律建議不足等原因 ,無法作出知情且理性的決定。 因此, 這類案件往往需要結合刑事卷宗 、法庭紀錄 、律師溝通紀錄以及個人陳述 ,甚至專家意見, 進行全面分析和準備 。

近年來,ICE 不斷加強執法力度,許多過去看似不起眼的輕罪,例如商店竊盜 、家庭暴力 、詐欺 、毒品案件 、大麻案件 ,甚至部分酒駕案件 ,都可能成為移民局重點審查的對象。許多華人是在收到 ICE 拘留通知之後 ,才開始尋找解決辦法 。事實上 ,越早處理 ,成功的機會通常越高 。特別是在移民程序尚未完全結束之前,如果能及時提出 1473.7 動議,有時候可以改變整個案件的發展方向 。

身為長期辦理刑事辯護和移民後果案件的律師,我經常告訴客戶一句話 :”刑事案件結束 ,並不代表移民問題結束 ;但是, 只要還有法律救濟的機會 ,就不要輕易放棄 。” 1473.7 並不是適用於所有案件, 也不能保證每一位申請人都會成功 ,但對許多非美國公民而言, 它可能是最後一次挽救綠卡 、保住家庭 、繼續留在美國的重要機會 。

**鄧律師提醒: **如果您不是美國公民, 曾經因為商店竊盜、 家庭暴力 、詐欺 、毒品 、大麻 、酒駕或其他刑事案件而認過罪 ,不論案件已經過了幾年 ,都不要輕易認為已經無法挽回。 很多客戶直到收到 ICE 通知、 申請綠卡或公民申請被拒時,才知道 1473.7 的重要性。 如果能夠及早接受專業評估,制定正確的刑事與移民策略,往往仍然有機會降低移民風險,甚至改變案件結果 。

如果您或家人正因為刑事案件而擔心綠卡、公民申請、ICE 拘留或遣返問題 ,建議儘快諮詢同時熟悉加州刑事辯護與美國移民法影響的律師 ,了解是否符合1473.7 Motion 的申請條件。 及時採取行動,往往就是保住美國身分與家庭未來的關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