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面臨家庭暴力指控?
當受害者提出暴力和虐待指控時,信任他們是非常重要。西方文化並不總是將受害者的訴求放在首位,而是認為受害者是咎由自取,是 “自找的”。這是想法不公平也不公正。在每一起家庭虐待案件中,都理應進行徹底的調查,以揭露事實真相。
其中有些事實並不利於所謂的受害者。
在所有家庭暴力案件中,大約有 8% 是虛假指控;在華人所涉及的家暴案件中,不實的家暴指控更加多。
誣告本身就是一種家庭暴力行為。以虛假指控的前景威脅家庭伴侶,使對方處於順從的地位,其自由和形象受到威脅。這甚至可能導致父母一方失去对子女的監護權。這是一種控制和操縱行為。研究表明,與男性將誣告作為虐待和操縱女性的手段相比,女性更有可能將誣告作為對男性伴侶的一種威脅。
另外,在非美國公民的家暴案件中,許多與美國公民結婚申請綠卡的人士為了避免二年臨時綠卡轉正的等候,在聽信移民律師有關家暴受害者可以免除二年等候的建議,而故意設局來報家暴案件,以具備VAWA法案(保護家暴受害者法案)的資格。
此外,許多外國留學生發現職業移民留在美國的機率很低,往往故意製造家暴事故,以申請U簽證來留在美國,因為U 簽證可以讓家暴案件的受害者可以獲取到合法的身份,甚至可以申請綠卡。
根據國家免罪登記處的研究,大多數錯誤定罪和錯誤監禁都是由虛假指控造成的。這些冤假錯案嚴重威脅著美國的司法公正和公民自由。因此,信任受害者固然重要,但也要記住,有時受害者才是被誣告有暴力行為的人。
如果您被錯誤地指控犯有加州家庭暴力毆打罪,您應儘快尋求法律顧問。這些指控可能很嚴重,即使被證明是虛假的,如果任由案件持續太久,也會損害您的公眾和職業聲譽。
根據加利福尼亞州法律,哪些行為被視為家庭暴力?
當我們聽到 “家庭暴力 “一詞時,腦海中可能會浮現出遍體鱗傷的身體和驚慌失措的孩子的形象。然而,家庭暴力並不僅限於身體暴力。根據法律,一個人不需要留下瘀傷或弄破受害者的皮膚就會被認為犯有家庭暴力罪。
家庭暴力可擴展至威脅對他人進行人身傷害或任何恐嚇行為,使受害者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跟蹤和騷擾也屬於家庭暴力。
任何對與攻擊者有家庭關係的另一人造成身體傷害的行為都可被定性為家庭暴力。
任何針對子女、配偶、前配偶、戀愛伴侶、家庭成員或家庭同居者的攻擊行為都可能是家庭暴力。這包括性攻擊和毆打、嚴重攻擊和毆打、綁架和非法監禁。
被控實施家庭暴力者的常見辯護理由有哪些?
家庭暴力指控是嚴重的,但被指控者並非沒有辯護理由。
建立法律辯護的潛在選項包括:
- 意外發生。如果家庭暴力是由意外事故造成的,並且有事實支持,那麼指控可能會被撤銷或減輕。
- 對相關事件的事實存在爭議。
-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被告聲稱確實發生了襲擊事件,但並非自己所為的情況很少見。但這種情況確實存在。例如,也許家庭暴力實際上是由不同的同居者所為,或者是家中有不速之客。
- 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缺乏瘀傷等物證。
- 警方的調查存在缺陷,導致證據破壞了案件的完整性。如果執法人員犯了錯誤,那麼這可能是一個很好的法律辯護理由。
- 其他證據無法支持對施暴者的指控。
- 被告的行為是為了保護其個人財產。
- 被告的行為是為了保護他人。
- 被告出於自衛。
- 假定的受害者出於報復或報復行為而提出虛假指控。
- 暴力是雙方同意的打鬥或戰鬥行為的一部分。
所有這些辯護理由都有其優缺點。例如,自衛可能是一個有風險的法律論據,因為它承認,是的,你對他人造成的傷害負有責任。經驗豐富的刑事辯護律師可以以您的個別案例來確定哪種法律辯護適合您的。
要成功被判家庭暴力罪,必須證明存在家庭關係。在加州,符合條件的關係可能包括某人的配偶、前配偶、子女的父母、同居者、女友或男友、親密伴侶、父母、子女和某些親屬。
受害者可以撤銷家庭暴力指控嗎?
受害者有很多理由反悔或希望撤銷家庭暴力指控。雖然受害者的請求會被考慮在內,但選擇是否要進行家庭暴力指控受害人是無法掌控。根據推理,施暴者可能會向受害者施壓,要求其撤銷指控。因此,無論如何,在刑事訴訟,是否提起家庭暴力指控是由檢察官作出最終決定。
受害者可以申請放棄起訴,在案件裡,這將與所有其他促成因素一起被列入考慮。如果受害者希望撤銷指控,應尋求法律顧問協助。
您需要刑事辯護律師嗎?
如果您被指控犯有家庭暴力罪,您必須立即尋求刑事辯護律師幫助。刑事辯護律師越早掌握所有案件詳細和分析事實,就能越早能還您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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