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洪說法》系列
2021年加州新法系列
改過自新法案(AB
3234) – 授權法官將大部份輕罪案件在判決時提供行為改過計劃,在計劃完滿完成後免除犯罪記錄。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3234
減短性犯罪登記期限法案(SB
384) - 將加州嚴厲的性犯罪終身登記改為三級登記。2017年十月前州長布朗簽署,2021年生效,一級為非暴力的輕罪性犯罪行為,可在登記十年后申請免除290
登記;二級為仍過欺騙手段發生性關系,或者未滿十四歲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者,在二十年後可申請免除290登記,三級為涉及到暴力性犯罪行為,或者頻次嚴重性性侵行為者,必須終身登記。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720180SB384#:~:text=SB%20384%2C%20Wiener.,criminal%20offender%20record%20information%20systems.&text=Existing%20law%20requires%20the%20Department,Internet%20Web%20site%2C%20as%20specified.
減短刑案守行為的緩刑期(AB
1950 )- 現時大部份的重罪緩刑期為三到五年,2021
年起降為二年,輕罪行為原來為三年,現降為一年。在緩刑期到期後,當事人可以申請清洗犯罪記錄。但是以下案件不符合此新法:暴力犯罪行為,如謀殺,綁架,強暴,性侵未成兒童等,以及 超過二萬五千元的白領犯罪.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1950
報假案可視為仇恨犯罪(AB
1775):因為他人的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性取向,出生地,或國籍而故意打911
報假案來騷擾他人,可列為仇恨犯罪,最高可被判罰一年的牢刑。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1775
禁止警察使用鎖喉方法(AB
1196):佛洛伊德案後,加州立法規定警察在制服疑犯時不得使用鎖喉,壓頸等會影響民眾呼吸道的手法。
成立縣警察局監督委員法案(AB
1185):加州五十八個縣政府的警察局局長為民選出來,新法規定縣政府可以設立監督委員會來監督警察局的行為,可以對警察局進行內部調查,可以有發傳票的權利來強迫民選的警察局局長以及其下屬出庭作證或提供傳呼的文件。
州政府調查警察開槍事件法案(AB
1506):現時各地警察局或檢察官辦公室針對當地的警察開槍事件進行調查。從2023
年開始,加州司法局設立獨立的加州警察槍擊調查部,專門調查加州下屬五十八縣各地警察局所涉及的警察開槍事件,并與檢察長辦公室配合,起訴違法的警員。同時成立警察執法標準部,檢查并改正各地警察的執法程序。
學校違規行為歸屬學區處理(AB
901):以往學生在學校出現不上課,逃課或在學校有違法行為,學校可報警處理,警察必須交由檢察官及青少年法庭處理。新法規定學生違規行為交由學校處理,學生違法行為歸屬假釋官處理。
撤銷青少年監獄法案(SB
823):原來涉及到一年以上牢刑的青少年會被關到加州青少年監獄,新法案撤銷州監獄,在健康福利局設立青少年及社區重建部,透過縣政府的假釋部門與青少年家庭合作來監管青少年行為。減少未成年人送往成人法院審理的案件數量。 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SB823
青少年被警察盤問的權利保障法案(SB
203):警察在盤問未滿 十八歲的青少年前,必須允許青少年聯絡律師,或要求律師在場,或者透過電話或視頻與律師通過。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SB203
清除青少年犯罪記錄法案(AB
2425):在未成年青少年被警察逮捕後完成檢察官,或法院認可的行為修正計劃後,所有與警察接觸的行為,包括逮捕以及起訴記錄,都必須自動消除。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2425
免除所有青少年刑案費用(SB
1290):二年前加州通過SB
190法案,加州五十八縣中有四十三州減免了三億四千六百萬元青少年及其家人必須支付的法院及假釋費用,新法要求加州各地要完成免除所有青少年管教相關的費用,包括毒品檢測等。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SB1290
DMV 疫情期間新規定:十一月十六日新規定
好心人保護法案(AB
2717):好心人打破他人的汽車玻璃而救助單獨在車內的兒童時,車主不得告好心人賠償汽車修理費用。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2717
駕車人士讓道新規(AB
2285):除警察,救護車以及消防員鳴號時駕車人士要靠邊讓道外,加州公路局CALTRAN
的公路維修工程車也將使用鳴號警告裝置,駕車人士也要靠邊讓道。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2285
駕車使用手機DMV
可扣分(AB
47): 加州現時交通法規定駕車時打電話必須使用免提系統,如果駕車人士駕車手持電話或發短信,首次違規罰,三十六個月內有第二次,將扣DMV
一分,而影響保險費用及駕駛記錄。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47
緊急撤離時可鳴“高-低”調警鈴(SB
909):除警車,消防車以及救護車外,為撤離民眾到安全地帶時,其它救援機構也可以使用“高-低”音的警示系統。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SB909
最低薪資要調漲:員工在二十六名以上者,最低時薪每小時十四元,員工在二十五人以下,最低時薪每小時十三元。
. 免時薪要求的經理EXEMPT
要求也調漲:二十六名員工以上的公司EXEMPT
經理的年薪必須在五萬八千二百四十元,二十五人或以下者,年薪必須在五萬四千零八十元。
工作場所防疫法案(AB
686):雇主在獲知其職員確診的一天內必須向所有可能與確診者接觸過的員工發出通知, 并告知所有員工公司相關的防疫措施及隔離相關的公司福利。商家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當地的衛生局。如果加州勞工局職場安全部CAL/OSHA
認為疫情會影響到員工的安全,他們有權利強制要求商家停業。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685
確診員工可以申請勞工保險(SB
1159):疫情期間員工確診,不必要證實確診與其工作有直接關系就可以符合資格申請勞工賠償。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SB1159
小商家也要提供家事假(SB
1383),疫情期間,五十名員工以下,五名員工以上的小型商家也要向工作一年以上的職員提供十二個星期的不付薪資的家事假,家事除包括自己直系家屬,還包括父母,祖父,祖母。雖然不支薪,但必須維持健康保險。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SB1383
家暴受害人保護法案(AB
2992):員工如果是家暴案件,性侵案件,或者跟蹤案件的受害者,他們與保護令期間或在處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擔心自己安全的情況下,可以請假與執法人員及法院配合,可以請假看醫生或接受心理治療。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2992
疫情租客保護法案(AB
3088):2020 年八月三十一日州長簽署代表舊金山地區的華裔眾議員邱信福所提出的禁止驅逐租客的法案,租客必須付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的租金,提供因為疫情沒有收入的聲明,欠租可透過小額法庭來作為債務來處理,失效期為2021年一月三十一日。邱議員已提出AB
15 提案, 要求將禁止驅逐令延至2021
年年底。
AB 3088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3088
法院申請驅逐房客的新程序
https://www.courts.ca.gov/44660.htm
消費者隱私保護法案:
。 商家在收集客戶資料時必須提出告示:告訴使用者是否會讓相關或第三方使用,哪些資料會使用,并且保存的時間
。 消費者有權利修改不實資料
。消費者有權利刪除自己的資料,并且商家必須設立保護消費者個資的作業程序
加州消費者隱私法案CCPA:
2018 年通過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720180SB1121
加州隱私權利法案CPRA:
https://voterguide.sos.ca.gov/propositions/24/
設立財務保護及創新管理局(AB
1864):將現有的商業管理局擴展為財務保護及創新管理局,并將管理范圍從金融機構擴充到收債公司,信用報告公司以及FINTECH
新科技金融產品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Text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1864
收債公司執照管理法(SB
908): 所有的收債公司,包括從第三方獲取到收債權的收債公司,都必須申請加州執照, 執照持有者必須經過犯罪背景調查。在收債時,打電話時不能掩藏他們身份,債務人的要求下,必须提供加州執照號碼,在催債信中,必須在信上列上收債公司執照號碼,收債公司必須遵守聯邦收債法案的所有規定。
https://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SB908
學生貸款人權利法案件 (AB
376):學生貸款機構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馬上處理學生應付帳單,在收到還款時要及時處理,必須向學生提供最低付款額以減少罰金或影響到學生的信用。對軍隊服役或傷殘貸款者必須提供優惠政策。
http://leginfo.legislature.ca.gov/faces/billNavClient.xhtml?bill_id=201920200AB376